台灣新聞通訊社-環團籲各縣市提出「碳費預算書」 不能只拿來補助產業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碳費徵收後,環境部粗估後年將有60億元收入,許多地方首長喊話碳費留給地方。環保團體認為,地方應先提碳費預算書盤點需求,再向中央爭取相關經費,且碳費也不能只拿來補助產業。學者也認為,等到明年上半年討論分配碳費才有意義,地方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應是擬定有氣候預算概念的減碳及調適等計畫。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表示,現在碳費還沒有正式徵收,還無從知道企業是否有實質減碳,但卻有很多地方政府顛倒碳費用途,甚至說要用在協助產業減碳,但「把企業繳得碳費拿回去幫助企業減碳,不就等於沒繳」。而且碳費制度已經給企業很多優惠、經濟部門也有其他經費可補助產業轉型,再從碳費挖錢補助產業沒有道理,也可能會排擠到碳費用於氣候變遷調適工作、公正轉型上面的支用。

鄭泰鈞表示,他贊同地方減碳需要碳費一定程度的支持,但前提是地方需要先盤點出真實需求,再來討論有多少經費缺口需要中央支持,不能夠拿到錢後再來想如何消耗預算。他也舉例,高雄市府宣稱去年編列200多億的淨零預算,但實際上有8成都是用在TPASS交通補貼,這只是地方依循中央既定政策,並非因應淨零減碳而定的預算。

鄭泰鈞認為,初期碳費使用應先擬定「碳費預算書」完善行政程序,並讓民間團體、官方及學界代表一同規劃碳費的使用,定著重自主減量計畫的稽核、公民參與機制、氣候變遷調適及公正轉型的研究調查等工作。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認為,應要等到明年上半年討論分配碳費才有意義,現階段除要等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改組,還有地方政府要在10月底前提出首期的調適執行方案,並要開始研提第三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地方應該提出有氣候預算概念的計畫,未來才有辦法跟中央爭取高額的碳費預算,否則目前還看不出地方能否掌握大筆的碳費預算用途。

趙家緯建議,地方政府應先通盤檢視地方淨零轉型的上位計劃、地方氣候調適計畫及自治相關法規,並加強地方各局處的氣候調適培訓工作。另鑑於過往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較無地方表達聲音的空間,建議提高開會頻率從每半年一次,改成每季至少一次,中間搭配與地方的工作會議,了解地方需求。

2024/10/2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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