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勞動部預告修訂就服法 新增移工可任「多元陪伴照顧員」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減輕許多民眾的家庭照顧負擔,勞動部規劃實施俗稱「鐘點移工」的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勞動部近日預告修訂就服法相關條文,及就業安定費繳納規定,考量社會需求急迫,將預告期縮短至7日,最快10月28日後可進入法規會程序,盡快公告實施。

勞動部此次公告「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8條及46條第2項及第52條第7項等相關條文,其中第5條新增外國人(移工)可受聘僱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也明定多元陪伴照顧工作的工作內容,為「受雇主指派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契約履行地,直接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陪伴及其他相關事務的體力作」 。

就服法第8條則增訂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外國人資格條件,必須在入國工作前,在我國認可的外國健康檢查醫院或該國指定的訓練單位訓練合格,或在我國境內從事相同工作滿6個月以上,該移工入國時應在指定地點,接受8小時以上的講習,並取得完訓證明。

至於有意申請成為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的雇主,必須符合「依法設立或登記滿5年的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且需依規定提報「服務計畫書」,詳列「雇主資格證明文件」、「服務提供、收費項目及金額、契約範本等規劃」、「工作人力配置、督導及教育訓練機制規劃」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相關資料」,相關法規於就服法56條修訂。

發展署指出,原本聘請家事移工的家庭,每月需繳交2000元就業安定費,未來這筆費用則由獲選試辦的NGO團體繳納,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的陪伴照顧員,勞動部也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工作者,因此NGO聘用的移工適用勞基法,相關法規都一併進行預告,同樣預告期為7日。

發展署表示,待10月28日、30日的預告期終止後,若無明確反對意見,將進入法規會修法程序,盡速公告實施,有意願爭取試辦的NGO,也可著手準備相關的書面資料。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2024/10/23 21:2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4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