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槌死妻、追殺兒 男判刑19年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彰化余姓丈夫因印尼籍妻子亂花錢、兒子要求裝設冷氣等問題,去年7月持鐵槌砸死妻子,再從住家一路追殺兒子,兒子滿身血衝進超商求救。一審依殺人罪對余判刑14年、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刑11年,應執行24年;二審就余犯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部分改判刑8年10月,並定應執行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63歲余男家中經濟狀況不佳,被列爲低收入戶,然45歲余妻卻長期將錢寄回娘家印尼,甚至向地下錢莊借錢,夫妻為債務經常發生爭執,去年7月5日傍晚5點多,余男趁妻子離開客廳準備晚餐時,拿鐵槌往妻子頭部猛烈攻擊,導致妻子頭部受創、身體碎裂,當場失去呼吸心跳。

接著余男又想到兒子想裝冷氣,再拿鐵槌對著就讀高中兒子的頭部及身體不斷敲擊,兒子緊急逃跑,余男仍在後追殺,從住家一路追到超商,兒子滿身都是血衝超入超商不斷哭喊「救我」,民眾也趕緊報案。警方在超商外逮捕余男、查扣作案鐵槌,同時將余妻、余子送醫急救,然余妻傷勢不治,兒子左側眼眶骨頂部及內側等多處骨折。

案發後余男被收押,並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一審彰化地院認余男犯殺人與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各判刑14年、11年,定應執行刑24年。

今年6月底全案上訴時,原本久未聯繫的兒子首度寫信給父親,告知已考上大學,而信中雖未具體說到「願意原諒」4字,但辯護人認為依綜合表現看起來,兒子確實有原諒的情形,請求從輕量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結就余男殺妻部分仍維持原判,但殺兒子未遂部分,撤銷原判決,改判刑判8年10月,定應執行刑1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2024/10/2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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