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南站前商圈出現「借錢阿嬤」 頻向學生索財警籲報案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站前商圈最近出現一名「借錢阿嬤」一直找學生借錢,被PO上脆(Threads)後引起討論,儘管過程中沒有暴力或強制行為,但南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所長梁植森指出,行為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根據民眾拍攝的影片,婦人多次向路過的學生或年輕人「借」10元或20元,自稱要打電話,學生要借婦人電話,但婦人婉拒,自稱電話要講比較久,只要錢就好。

警方強調,此類行為有可能利用人們的同情心,達到乞討的目的,可能構成詐欺行為,觸犯刑法詐欺罪,所長梁植森解釋,詐欺罪不僅限於使用虛假訊息,若行為本質是利用他人善意或同情心騙取財物,依然可能構成犯罪。

另外,警方認為,婦人的行為也可能違反社維法82條,該條文明確禁止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場所進行乞討,若不聽勸阻,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雖然警方目前未接獲正式報案,但基於社群媒體上的討論,警方已經開始加強相關地區的巡邏,防止類似事件持續發生,同時警方呼籲,若遇到此類情況,不要隨意提供財物,並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讓員警現場了解情況並進行合法處理,警方將根據現場調查,決定是否追究違法行為,確保公眾安全與秩序。

2024/10/19 16:5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