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黃子佼被控性侵、妨害名譽 高檢駁回K小姐再議不起訴確定

▲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將宣判,被控性侵、妨害名譽K小姐部分,則是不起訴確定。(圖/資料畫面)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多年前,以拍攝藝術照為由,性侵一名當時還是大學生的「K小姐」,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名譽罪。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罪證不足,日前給予黃子佼不起訴處分。K小姐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17日駁回,黃子佼獲不起訴確定。

根據「K小姐」控訴,2006年間她剛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因爲對演藝圈相當嚮往,當時也因緣際會參加黃子佼主持的節目,幾天後就收到黃子佼的私訊,黃子佼對她相當和善、關心,讓她以為真有機會能圓夢。

2006年8月間,黃子佼以拍攝藝術照為由邀請K小姐到住處,K小姐滿心歡喜前往,並依要求穿泳裝讓黃子佼拍攝,未料,拍到一半,黃子佼以「為藝術犧牲」為由,對她性侵得逞。直到全台爆發MeToo運動,K小姐透過網紅Zofia發文揭露,全案因此曝光。

不過檢察官勘驗黃子佼被扣押的隨身碟資料後,並未發現可疑影像,且證人證述之情節與K小姐所述不一致,情節內容也非毫無瑕疵,加上無積極事證,因此性侵、妨害名譽皆給予不起訴處分。

2024/10/18 04:3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4946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