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外公也有連帶責任!15歲少年撞死3人 專家:千萬理賠金爸爸須負擔

首次上稿:12:38更新時間:13:32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北市內湖昨天發生一起3死2傷的嚴重車禍,起因為15歲少年無照駕駛外公的休旅車肇事。產險業者指出,雖然汽車領牌都必投保強制責任險,許多車主也都會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但此次肇事者為「無照駕駛」,強制險理賠總額640萬元將向肇事者追償,任意責任險也沒得賠,初估千萬元起跳的理賠,最終都將由監護人(爸爸)負擔。

產險業者指出,昨日的車禍造成3人死亡2人嚴重燙傷,基本的汽車強制責任險,每次事故造成的每1人死亡理賠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上限20萬元,肇事者若「無照駕駛」,仍會給予死傷者理賠,但會向「肇事者」追償理賠金。

以此次事故3死2重傷估算,每人身故理賠200萬元,醫療費勢必高於20萬元,強制險總理賠金額640萬元,之後都會向肇事者追償,但駕駛未成年因此就需由監護人承擔。

事故甫發生時,外傳闖禍少年的監護人是外公,但經警方確認,少年的監護人是爸爸,因此需由爸爸支付。

至於車主(阿公)原本若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禍造成第3人死亡,強制險200萬元理賠根本不夠,可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負擔,強制險不賠的小吃店財損也包含在內。孫子私自開車,只要車主(阿公)表達同意,產險公司也會理賠且不會追償。

但孫子是「無照駕駛」,「無照、酒駕、使用非法藥物、蓄意造成車禍」均為第三人責任險的「不保事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阿公完全無法獲得理賠。

換言之,此次事故造成的3條人命、2人重傷、小吃店財物、營業中斷等所有損失,初估千萬元起跳的理賠金,最終都需由父親支付。

產險業者提醒,因車主(阿公)也可追究「未妥善保管汽車」的責任,建議受害者同時向車主求償,為自身爭取最大權益。

2024/10/18 13:54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