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乾舅舅摸8歲女童屁股還拍下體裸照 判刑1年9月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名男子與乾姊姊及乾姊姊的8歲女兒同住,男子身為乾舅舅,竟趁著與女童單獨相處時,摸女童屁股、要求女童摸他下體,還拿手機拍女童全裸下體照片;後來女童繼父得知提告,日前嘉義地方法院依犯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犯拍攝兒童猥褻電子訊號罪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判決書指出,男子是女童母親乾弟弟,3人同住,卻利用與女童單獨相處機會,用手摸女童屁股,要女童摸他的下體,猥褻女童得逞,還曾用手機拍攝女童全裸下體猥褻照。

檢方起訴後,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男子認罪,檢方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法官判決,男子犯刑法第227條第2項對未滿14歲之女子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又犯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童猥褻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1年3月。

2024/10/18 17:04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4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