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強行熊抱2少女 電音三太子團長被判刑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某電音三太子團金姓團長與團員等多人,投宿複合式KTV,涉嫌「熊抱」甲女、乙女,被橋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併處執行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3年6月21日下午,被告金男與甲女、乙女及其他團員等多人,一同投宿高市路竹區文化路「客棧複合式KTV」。

隔天凌晨1點多,金男先向甲女表示其生日將至要抱一下等,被對方拒絕後,涉嫌隔著棉被強行摟抱,並妨礙她離去。4小時後,他涉嫌自乙女背後環抱其腰部,再壓制她側躺,妨害乙女離去。

案經甲女、乙女訴請湖內分局偵辦,警方傳喚金男到案說明後,依妨強制罪、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檢察官調查,被告沒有何碰觸2女性器官等私密部位的舉動,僅單純強抱壓制行為,不構成猥褻罪,依強制罪起訴,並聲請簡易處刑。

承辦法官調查,被告雖否認犯行,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所辯不足採信,並認定觸犯妨害自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併執行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2024/10/17 07:1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