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京華城案」朱亞虎2度遭北院裁羈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15日下午提訊在押的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釐清案情。記者潘俊宏/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上月28日聲請羈押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獲准,朱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羈押理由不備,9日晚間發回台北地院。但北院在10日凌晨旋即又裁定羈押禁見,朱再抗告,高院今駁回。

北院10日裁定朱再次羈押禁見的裁定書指出,朱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朱雖坦承行賄金額及範圍,但參酌卷證及共犯或證人的陳述,朱在案情中的角色尚屬有疑。裁定稱朱為避免受到重刑,即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有事實足認朱亞虎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裁定說,「京華城案」有公務員涉嫌行賄,影響國家層面深遠,應偏向於公共利益維護,有羈押朱亞虎的必要,裁定朱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朱亞虎提抗告,高院今裁定駁回確定。

專案小組調查,朱亞虎自軍方將官退役後,曾在台北市政府擔任兵役局長,透過軍系支持的應曉薇的引介認識沈慶京,退休後到鼎越擔任負責人,領年薪約300萬元,朱還在京華城容積率提高為840%後,領過300萬元的積效獎金,被懷疑是行賄柯文哲的人。

2024/10/17 16: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29854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