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LTN經濟通》歐盟對美國的反撲?網路巨咖遭重罰

歐盟要求Google改變商業模式

歐祥義/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在全球的搜尋引擎市場中,Google的市占率超過9成,享有絕對的領先優勢,但這在歐盟眼中,則是不當的壟斷行為,《彭博》在9月20日的報導中,引述消息人士說法,指出Google 正面臨歐盟的「最後通牒」,若Google沒有快速採取行動,讓競爭對手的服務能見度提高,那麼Google將被歐盟處以巨額罰款,並被勒令改變其商業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這也是Google在歐盟面臨的第4宗反壟斷訴訟案件,之前的3宗案件,累計的罰款金額高達82.5億歐元(約新台幣2928億元),不過一些案件仍在上訴當中,尚未定讞。

歐盟的反壟斷政策,長期被外界稱讚是抵禦大企業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以及壟斷性價格操控的手段,這也可以說明,歐盟對Google的監管態度為何會如此堅決。而對於Google來說,要如何應對歐盟的監管挑戰,並解決反壟斷問題,將是個重要課題。

Google購物濫用市場地位 遭罰巨款

歐盟和Google的反壟斷官司,最早可追溯到Google購物(Google Shopping)反壟斷案。Google購物是Google推出的比價服務,幫助消費者比較不同網站上的產品價格。但其他競爭同業發現,當用戶使用Google搜尋產品時,在搜尋結果中,會優先顯示自家比價服務Google購物。

來自英國的比價平台Foundem,在2009年就率先提出指控,歷經多年調查後,歐盟執委會在2017年認定,Google濫用其搜尋引擎市場優勢,違反公平競爭的原則,決定對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開罰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59億元),Google對此不滿並提出上訴,但歐洲法院最終在2024年9月駁回了Google的上訴,並認定Google必須支付這筆罰款,還要墊付與歐盟執委會的相關訴訟費用,宣告這宗纏訟15年的案件結束。

安卓系統限制手機製造商及行動網路業者

後來,Google又因智慧型手機的Android(安卓)系統被歐盟開罰,歐盟執委會指控,Google利用Android系統來綑綁Google服務,要求Android系統的手機製造商,如果要獲得Google Play應用商店的授權,就得使用Google的搜尋、瀏覽器和其他服務等,還指控Google付錢給電信商,以及讓手機只安裝Google搜尋軟體的手機製造商,要求他們在裝置上獨家安裝Google搜尋。

歐盟執委會因此認為,Google涉嫌非法限制手機製造商和行動網路業,以及壟斷搜尋引擎市場地位,在2018年重罰Google天價的43.4億歐元。

Google後來提出上訴,不過歐盟普通法院在2022年維持原裁決,但將罰金下調至41.25億歐元,Google對於原裁決未完全撤銷表示失望,因此同年就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迄今尚未定讞。

廣告平台也遭控違法濫用市場地位

到了2019年,歐盟再度對Google開罰,本次裁罰是針對Google旗下的Adsense服務,這是Google提供的一個廣告平台,允許網站擁有者在其網站上顯示廣告,藉由網站的流量獲得收入,而AdSense會依據網站內容及訪客,進一步投放合適的廣告。

但歐盟控訴,Google在2006年至2016年間,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在與第三方網站的合約中施加一系列限制性條款,最終阻止競爭對手在這些網站上投放搜尋廣告。因此對Google祭出高達14.9億歐元的罰款。

之後,Google提出上訴,歷經數年審理,歐盟普通法院在2024年9月裁定Google勝訴,撤銷了罰款,歐盟普通法院表示,歐盟執委會就其認定有濫用情事的合約條款期間進行評估時,並沒有通盤考量所有相關情況。

歐盟執委會對此表示,將審慎研究判決書,並就後續行動進行考慮。歐盟執委會可能會在之後就此案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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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01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1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