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22箱賄款重到車子拖不動!遼寧省前副省長王大偉被判死緩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中國遼寧省前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兼廳長王大偉被控受賄5.55億元人民幣(台幣25.1億元)案,10月14日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王大偉遭裁定受賄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褫奪公權終身,個人全部財產遭沒收。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王大偉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此外,針對王大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王大偉在2008年至2022年間,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時,為遼寧忠旺集團、遼寧紅運投資(集團)、孟冰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和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協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汽車等財物,2022年3月被調查。

 中國官媒央視在今年初播出年度反貪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時,曾揭露王大偉所受賄款近半來自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劉忠田第一次行賄就是4000萬元人民幣(台幣1.8億元)加上400萬美元(台幣1.3億元),裝了22個紙箱子,把王大偉用來裝錢的商務車,都壓得上不了地下室的斜坡。在幾個月後,劉忠田又先後4次在澳門送給王大偉合計2億港元(台幣8.3億元)。

 劉忠田長期靠違法違規手段取得資源,無序擴張,使忠旺集團一度成為亞洲最大鋁材製造商,但最終難以為繼,集團轟然崩塌。

 2017年,忠旺集團涉嫌騙匯的違法問題開始暴露,1名副總被逮捕。2019年下半年,公安部向遼寧省公安廳移交了相關問題線索,王大偉一面向劉忠田通風報信,一面指示辦案機關「點到為止」。2020年,忠旺集團巨額債務問題引發重大區域性金融風險,王大偉仍極力包庇,致使錯失化解金融風險的最佳時機。2021年忠旺集團因重大虧損和運營困難,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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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2:53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3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