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制度一直以來都是極權制度下的商品,透過行政特權,完全壟斷必需為主的特定資源,除能確保財政收入,還能達到社會控制的目的。從清朝以來的樟腦專賣,到日治時期成立總督府專賣局,將鴉片、樟腦、鹽、菸、酒、火柴、度量衡用具、石油等品項,列為專賣直到光復後頒布「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隨著台灣民主意識的進步與普及,加上整體全球化下經貿自由化,國際化的影響,壟斷已然成為民主的絆腳石,且也對經濟發展無益,當初的台灣政府也在順應潮流下在1999年通過「菸酒管理法」,開放民間可以成立公司,參與菸酒產銷; 菸酒公賣局也在2002年菸酒新制實施後改制為公司,此時,台灣正式加入WTO,向世界證明台灣走向自由民主的決心和態度。
然而近20年過去了,台灣菸酒公司迄今仍只有公司化的型態,卻禁止一般民間參與股份,因此並無公司化之實,台灣菸酒公司仍是由財政部100%持有的公司,換言之,台灣菸酒公司即是國家以販賣菸草來賺錢和控制社會的一種代表,更可笑的是,台灣政府配合民間團體鼓吹反菸多年,然而實際上政府本身就是我國最大的菸商,一手賣菸,一手收稅,再將稅收撥給民間團體去做反菸廣告,補貼戒菸門診,邏輯錯亂到自己都一頭霧水,其中的利益結構有多深,更難想像。
反菸已是國際公衛界的共識,減少菸品造成的傷害更是必然的國際趨勢,各國皆一再訂定更嚴格的菸控法案以保護國民健康,台灣的菸害防制法卻是已經十餘年沒有修正,也令人質疑政府保護民眾的決心是否也跟反菸口號一樣在玩雙標?既然政府主張反菸,又缺乏進步立法的支持,那至少應該優先宣佈關閉或釋出台灣菸酒公司的菸品部門,政府不再靠賣菸賺錢,至少還能象徵政府保障民眾健康的政策態度,否則提倡戒菸又大力賣菸,甚至還要提供平價菸給民眾,深怕民眾們抽不起菸,這樣的矛盾形象也著實是令人啼笑皆非了。
2021/10/14 09:00 台灣新聞通訊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