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測速管理精進 學者:部分道路速限未隨馬路條件改善後檢討

近3年新北測速照相取締量最高地點,為中和區環河西路三段的照相機,平均每年取締9503件。記者張策/攝影

測速照相設備是不是管理交通的必要之惡,引發議論。學者大多認為,超速絕對是釀嚴重事故的原因之一,但部分道路速限可能因早年設置背景不同,隨著道路條件改善後未同步檢討,確實有再審視空間。專家也建議,可縮小車道寬度、種植路樹,有助於約束駕駛人降速。

成大交通管理科學系教授鄭永祥指出,超速確實會提高事故風險,遭吊照處分顯示事故嚴重程度偏高,多數用路人往往在被開罰後,才意識到代價嚴重。處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可以被討論與檢討;從行為責任角度來看,理想狀況應是「隨人不隨車」,讓違規者承擔後果。

交通大學運輸與管理學系教授王晉元指出,將嚴重超速標準訂為超過速限四十公里,本身沒有太大問題,因為相較於原本速限,已屬相當危險的駕駛行為,近年嚴重超速案件數暴增,與標準下修有直接關係,不代表民眾駕駛行為突然變得更危險,而是過去就存在的高速行為,在新制下被納入嚴重超速範圍。他也指出,從交通事故鑑定與研究經驗來看,重大事故中因車速過快導致反應時間不足、煞停不及的比率逾五成,速度確實是重要事故成因之一。

民眾質疑測速照相機密度與速限合理性,王晉元表示,測速設備設置目的在於降低車速、提升安全,並非外界所稱的「搶錢」,整體密度不認為明顯過高,他也坦言,部分道路速限可能因早年設置背景不同,隨著道路條件改善後未同步檢討,確實有再審視空間。國內尚缺乏一套具體技術方法或公式,用以檢視速限是否合理,若能建立明確原則,不僅有助警方設置測速設備時有所依循,也能讓民眾更理解速限設定的依據,降低對取締政策的疑慮。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羅孝賢也說,有人指超速占肇因總量的百分之三,質疑取締超速是在「搶錢」,從實務上來看,超速絕對是釀嚴重事故的原因,撞擊散落面積、剎車痕跡都會非常離譜,警察才會開罰,否則在缺乏客觀證據下,事故原因常會勾「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非「超速」,其實就是速度太快來不及反應。

羅也說,速度是影響交通安全重要因素,全世界都在做速度管理。通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才會評估設測速照相器,畢竟測速主機很貴,警察也沒有經費到處亂設。

「執法是最好的社會教育。」羅孝賢強調,教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是最長遠的確保安全之道,但緩不濟急,很多人收到罰單才懂交通規則,執法很重要。

淡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張勝雄說,道路工程是先設定功能,再根據行車規畫制定速限,因為速度和事故發生機率、事故傷害成正比,減少超速行為有其必要性。

張勝雄表示,約束駕駛人降低車速,除設置測速照相機,可思考把車道寬度從三點五公尺,縮減到三點二、三點一公尺,也能發現一定效果。在視野開闊路段,駕駛人車速可能會提升,透過種植路樹等方式,讓視野變狹窄,有降速效果。

國內規定測速取締要在前方一定距離設立警示標誌。羅孝賢說,測速執法重點不是罰款,是提醒駕駛人不要超速,他贊成提醒用路人前面有測速照相警示。張勝雄則說,國外執法單位幾乎不會有警示,法律就是所有時段都要遵守,外國執法者不會先告訴你,後方路段在執法。

2026/01/04 10:1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24333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