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目錄: 遇「類張文」管委會應啟動安全機制 針對危險租客聯繫房東終止租約 疑似「張文」應避免私刑正義與集體霸凌 依法處理才能平衡安全與人權
隨機殺人犯「張文」在租屋處密謀犯案並縱火,引發全台恐慌,若社區出現行為異常鄰居,住戶該如何自保?景文保全董事長郭紀子受訪指出,面對疑似具危險性的住戶,首要原則是「安全至上、立即行動」。若發現有縱火、暴力或持有危險物品等立即性危險,應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切勿自行介入或圍觀,確保自身安全為第一要務。
若住戶行為已嚴重危及社區安全且事證充分,管委會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針對「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遇「類張文」管委會應啟動安全機制 針對危險租客聯繫房東終止租約
郭紀子表示,管委會雖無執法權,但在法律授權下具備強制干預手段,是維護社區韌性、排除極端風險的關鍵防線,所以遇到類似張文般人物,管委會應發揮主動作用,立即啟動社區安全機制並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危機處理方案。除了加強保全巡邏與監控設備檢查,更應與政府單位、里長及派出所建立預警聯繫窗口。若該異常住戶為承租戶,管委會應立即聯繫房東,強烈要求其介入協調或提前終止租約,從源頭排除潛在威脅。
他說,住戶若發現可疑跡象但尚未構成犯罪,如鄰居囤積易燃物、出現言語威脅或長期行為異常,應保持冷靜並持續保留證據。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詳細記錄時間、地點與行為細節,並透過拍照或錄影存證。這些資料未來可提供給管委會介入了解,或作為報警與法律訴訟的重要依據,切莫私下對峙以免發生意外。
疑似「張文」應避免私刑正義與集體霸凌 依法處理才能平衡安全與人權
郭紀子特別提醒,若只是「懷疑」鄰居如張文般行為不正常,管委會與住戶應避免採取私刑正義或集體霸凌行為,以免因誤判而反遭法律訴訟。社區治理應回歸制度面,建立標準的可疑行為通報流程,並定期舉辦安全講座,讓住戶具備基本的防範意識。長期而言,應修訂住戶規約並加強租戶管理,建立與公部門的協作機制,才能理性應對突發的治安風險。
最後,他建議,社區應在維護集體安全與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透過透明的通報管道與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面對「張文」這類極端案例,社區的警覺性與預警機制越完善,就越能降低傷害發生的機率。有意置產或居住於大型社區的民眾,也應積極參與區權人會議,強化規約對異常行為的約束力,共同構築安全的居家防護網。
2025/12/23 11:1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9563&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