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若遇持刀殺人怎麼辦?律師曝2招自保:不用顧慮法律後果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站周邊犯下隨機砍人案,釀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引發人心惶惶,民眾擔憂後續將出現模仿效應。對此,律師顏紘頤分享2招應對,強調「只有能活下來才有機會考慮後果」。

顏紘頤在臉書指出,若遇到了像北捷攻擊事件這種殺人狂,拿著刀正向你走過來,該如何應對。他認為第一步一定是「毫不猶豫先跑」,能跑多遠就跑多遠。若是已經來不及跑了,就拿起身邊所有可以利用的東西,針對他的要害反擊,不用顧慮法律後果。

顏紘頤表示,如果對方因為你的反擊而死掉了,也是沒辦法的事,在這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場合,你的選擇就只能是想辦法活下來。法律責任,是人還活著才須要面對的問題,「只有能活下來才有機會考慮後果」。

顏紘頤說明,當對方想殺你,你在不得已反擊時殺了對方,此時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來替自己辯護,這也是法律給人民的保障。不過他強調,前提是建立在對方已經拿著兇器要殺你的時候,如果對方只是要跟你打架或吵架,你就殺了他,是用不上的。正當防衛是面對現在不法的侵害的防禦,不是犯罪的卸責工具。

貼文一出,有網友留言詢問,「如果像這次對方是在大街上丟煙霧彈跟拿長刀,那開車的人雖然不是被針對,但開車的人直接撞下去降低對方的行動力,這樣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對此,顏紘頤回應,「我覺得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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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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