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屋交易資訊揭露再進一步。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所提「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調整應記載事項第2點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多項建物現況揭露內容,並將於明年4月1日正式生效。本報資料照片
成屋交易資訊揭露再進一步。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所提「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調整應記載事項第2點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多項建物現況揭露內容,並將於明年4月1日正式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消費者購屋前除應檢視契約條款,更應詳閱建物現況確認書,避免資訊落差影響購屋權益。
成屋交易不同於預售屋,消保處說,消費者實際承接的是「既有建物」,其結構安全、設備設置與管理責任,往往攸關後續居住品質與維修成本。此次修正重點,即在要求賣方更具體、如實揭露建物現況,協助消費者在簽約前做出完整評估。
消保處表示,消費者在簽訂成屋買賣契約前,除應確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也務必逐項檢視「建物現況確認書」所揭露內容,充分了解房屋實際狀況後,再評估是否簽約。
同時,消保處也呼籲業者,銷售成屋時所使用的契約內容,應符合定型化契約規範,並確實勾選、填載建物現況確認書各項資訊。若契約內容與規定不符,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仍未改善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再犯者可處 5 萬元至 50 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消保處提醒,隨著新制上路,成屋交易資訊透明度將提高,但消費者仍須主動把關,才能真正保障自身購屋權益。
2025/12/19 11: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2135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