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安法「鼓吹對我戰爭」可罰百萬!張惇涵直言:不容許危害國安者存在

行政院今(18)日拍板國安法等四項修法,規定「鼓吹境外勢力對我國發起戰爭言論」者最高將開罰100萬元。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表示,軍公教根據憲法、大法官解釋,都負有對國家忠誠的義務。透過相關修法,希望絕大多數奉公守法、戰戰兢兢為國家打拚的軍公教人員能得到國人肯定,也不容許極少數涉及不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存在。

行政院拍板國安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修法,其中國安法修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張惇涵上午受訪表示,總統3月時曾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台灣的滲透、威脅,包括對退、除役、現役軍人的滲透,對國家主權的危害,以及對社會長期的認知作戰等提出17項因應策略。他續指,行政院也有超過120項具體作為,涵蓋修法、立法到行政命令與相關規則。

張惇涵強調,軍公教根據憲法、大法官解釋,都負有對國家忠誠的義務。透過國安法相關修法,希望絕大多數奉公守法、戰戰兢兢為國家打拚的軍公教人員能得到國人的肯定;但同時,也不容許極少數應負忠誠義務,卻涉及不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存在。 

2025/12/18 11:5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734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