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婦人日前到某中醫診所自費精油推拿,卻遭到馮姓推拿師反鎖房門後性侵得逞,婦人事後情緒崩潰在丈夫陪同下報警逮人,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馮男4年6個月徒刑,並須與診所連帶賠償婦人35萬元及丈夫1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馮男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婦人得逞,但馮男庭審時卻辯解雙方合意,但法院認為雙方只有第二次療程,並沒有親密關係,且婦人事後出現急性壓力反應還要回診治療,認定馮男說詞不足採信;此外,事發時丈夫在外面等待許久都沒發現妻子,最後前往推拿室才發現妻子已遭到侵犯,隨後便陪著妻子報警。
由於診所認為馮男是「自費外包」,與診所並沒有僱傭關係,但法院又發現推拿師除了要排班還有分潤制度,與對外服務無異,實質已形成僱傭關係,診所無法卸責必須連帶賠償,因此法官判決馮男及診所需連帶賠償婦人35萬元、丈夫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自判決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至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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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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