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繳回1.2億拚交保敗陣!三地總裁鍾嘉村移審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被控透過旗下興櫃公司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後,再將光電案場工程發包給鍾掌控的尚發營造,再由尚發透過層層轉包將工程款項回流給鍾,直到被查獲時不法金額已達到3.5億元,已損害多家公司權益,雄檢今(8日)偵結,依特別背信、證交法將鍾嘉村起訴,具體求刑18年。移審後,法官認為起訴書所載證據足以支持相關犯罪嫌疑,且涉案罪名最重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高度逃亡之虞,若不予羈押,恐影響審判與執行,因此裁定鍾嘉村繼續羈押禁見。 

檢調發現,鍾嘉村為了在獅子鄉、車城鄉開發光電案場,於是由旗下的的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緊接著在2019年4月間,合豐能源向鍾嘉村租地,取得電業籌設許可後向開陽能源簽約統包合約,開陽則要以每瓦5000元的開發費支付給合豐能源。

但鍾嘉村為了要拿這筆開發費,於是和開陽能源董座蔡宗融合作,將開發費匯款到由鍾嘉村實際掌控的尚發營造公司,總計在這波操作中,合豐能源共損失1億9845萬元的開發費。後來營建成本超出原本預估,因此鍾、蔡2人另找其他廠商施工,讓灌水後的工程款直接上漲到3億5700萬元,尚發公司在承包後又發給毅城營造施工;毅城接手後先回流2800萬元給鍾嘉村,再以1億7200萬元轉包給市應營造,餘額最後都流入鍾的手中,而開陽能源為了上市美化財報,將流向鍾嘉村手中的1億6800萬元紅利列在在建工程款。雄檢則在掌握具體事證後,今年10月起開始收網行動,鍾嘉村一開始裁定2000萬元交保,蔡宗融部分則請回,雄檢抗告後撤銷發回,地院在審理後改裁定鍾嘉村收押禁見,蔡宗融200萬元交保。雖鍾嘉村其後繳回1億2439萬餘元犯罪所得,但檢方仍在12月8日偵結全案,如今全案偵結,檢方依背信、證券交易法將鍾嘉村起訴,並具體求刑18年。

案件移審後法院,因鍾嘉村仍在押,法院就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鍾嘉村雖在訊問時否認部分犯罪事實,但法官認定起訴書所載證據足以支持相關犯罪嫌疑,且涉案罪名最重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高度逃亡之虞,若不予羈押,恐影響審判與執行,因此裁定鍾嘉村繼續羈押禁見。

2025/12/08 20:2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270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