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個犯罪集團長期組織代考「槍手」,跨十餘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人民幣千萬元。圖/取自澎湃新聞
大陸一個犯罪集團長期組織代考「槍手」,跨十餘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人民幣千萬元,案件經法院審理後,百餘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村基層組織等部門,案發後相關人員均被開除公職。整條犯罪鏈上的相關人員均受到法律嚴懲。
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在6日披露案件詳情。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某潔、陸某強、李某共謀組織考試作弊,以自身及數十名高學歷人士為「槍手」組建替考「團隊」。
透過介紹、網路刊登廣告、設定關鍵字,或在QQ群、微信群等招攬參加國家考試的被告人馮某偉、王某等數十名考生,提供線上報名指導、製作虛假證件、現場代考等「一條龍」替考服務。
張某潔等人根據考生性別、長相特徵和報考考試種類,從團隊中選擇面容相似、專業對口的槍手替考,再安排技術人員用電腦合成兼具考生和槍手面部特徵的照片,用於線上報考和提供給被告人黃某水偽造證件,由槍手持假准考證和身份證混入大陸十餘省市的考場,利用考試組織部門身份驗核漏洞,代替考生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89次。
張某潔等人還通過上述方式在事業單位考試等其他考試中多次組織作弊。張某潔等人累計收取替考費用逾人民幣千萬元。百餘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村基層組織等部門。案發後,人民法院通報以作弊手段獲取公職的王某等人所在單位,要求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均被開除公職。
鶴山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張某潔、陸某強、李某等16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情節嚴重,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告人馮某偉等18人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構成代替考試罪。被告人黃某水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罪。
據此,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主犯張某潔、陸某強、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100元至70萬元不等;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罪對其他被告人進行判處。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5/12/06 23:0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18681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