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公布2025全(純)素食品調查結果,發現有1件賣場號稱全素的商品檢出動物性成分(如圖)。圖/消基會提供
植物肉近年大行其道,標榜全素或純素。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今公布2025全(純)素食品調查結果,發現有1件賣場號稱全素的商品檢出動物性成分,呼籲政府應主導建立素食標章或常態化檢驗機制,並修訂食安法第15條「攙偽或假冒」認定標準。
消基會今年8至9月在新北市及網路平台購買標榜「全素」或「純素」的樣品20件,產地包括台灣15件、中國大陸2件、日本2件及馬來西亞1件,檢測其動物性。結果其中一件產地為日本的「日冷 大豆植物肉」顯示有動物性,但販售的網路賣場卻稱其全素。
消基會指出,依據食安法第28條第1項「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此案若經主管機關判定廣告不實,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等相關罰則。
消基會指出,當今採素食者的動機多元,包括宗教戒律、動物倫理、健康導向、環境永續與個人價值等,其中以宗教戒律與素食主義者最為嚴格,對動物性成分零容忍,任何摻葷或交叉汙染皆可能違反戒律或衝擊信仰。若植物肉及標榜全(純)素商品未經嚴格查驗即宣稱「全素」或「純素」,不僅誤導消費者,更可能引發信任危機與社會爭議。
但目前國際素食食品管理僅印度的素食標章具官方性質與法規效力,消基會表示,台灣雖有素食相關協會推動素食認證制度,但尚未建立政府主導的素食標章與常態化檢驗機制,缺乏法律罰則與強制查核機制,建議政府應主導建立素食標章或常態化檢驗機制。
消基會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與國際同步的分類與命名原則,例如目前最受國際認可的歐洲素食聯盟(EVU)V-Label素食標章,來推動素食產品的成分鑑別技術標準,並加強源頭查核與標示管理,提供消費者素食品標章核實管道。
消基會也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修訂食安法第15條「攙偽或假冒」之認定標準或建立相關認定辦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消費者購買前也應仔細閱讀成分標示。
對於業者,消基會建議進口業者應留意商品與國內標示差異,避免「Vegan」、「Vegetarian」等定義可能不同,標示應以我國《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為主。
2025/12/05 11: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18390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