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記者黃婉婷/攝影
台灣去年爆發生理食鹽水缺貨,藥品整備受到關注,為防止斷鏈事件再現,行政院會明天擬拍板「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必要藥品能專案核准進口,非必要藥品也能比照,當有許可證的藥品供應不足,即可申請專案進口,但仍有一定審查程序。
此外,陳時中說,衛福部推出5年期的國家藥物韌性發展計畫,推動原料藥國產化、學名藥國際化、生物製劑自主化、核醫藥在地化、掌握關鍵醫材,建立國家級藥物智能物流與儲存中心等6項目標,藉此提升藥物供應韌性,避免受國際情勢波及。
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通過「國家藥物韌性發展計畫」,以及修正「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28條修正草案。
陳時中說明,修法起因是過往台灣缺乏「必要藥品」時能專案核准進口,但去年出現生理食鹽水供應不足,發現只要藥品供應不足,就會變成「必要缺乏」,因此決定修法調整,同時加強掌握必要藥品供應。
針對修法重點,陳時中說,過往必要藥品缺藥或停止製造6個月前要向食藥署報告,以及若有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要在事實發生30天內報告;修法後,將要求業者「定期」報告許可證藥品製造、輸入及供應情況,但「定期」頻率會再與業者討論,避免造成負擔。
陳時中續指,因應生理食鹽水斷鏈事件,草案也新增,當有許可證的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進口,但仍有一定審查程序。
他說,專案進口為臨時性,皆為短期契約,相關成本會增高,自然無法跟原來有許可證的相比,因此草案將做適當分配,保證專案輸入的藥品能使用完畢,也限制原來應銷售的許可證藥品時間與供應範圍,希望兩者不要衝突,業者才願意在緊急情況下透過專案進口協助藥品供應穩定。
配合藥事法修正,陳時中說,藥害救濟法也修正定義,增訂因應具有藥品許可證藥品有供應不足、因應緊急或重大影響公共衛生情事得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納藥害救濟補助。
2025/12/03 21:1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18042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