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呼籲,接受捐贈的機關團體踴躍參與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讓捐贈者在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該捐贈資料納入稽徵機關提供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的範圍。
北區國稅局表示,經財政部核准參與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的機關團體,可於2026年2月底前,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非個人稅/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軟體下載及報稅/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下載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
北區國稅局解釋,透過系統登錄個人現金捐贈資料檔,以便利捐款者透過手機報稅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經由報稅系統查詢下載及自動帶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捐贈資料,並於申報其捐贈列舉扣除額時,免再檢附捐贈收據正本。
北區國稅局提醒,尚未同意但有意願參與的機關團體,請於今年12月31日前將填妥的同意書及基本資料,連同主管機關設立核准公文、法院法人登記證及組織章程等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蓋大小章)等,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傳真(03-335-1567)或郵寄(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方式送交該局辦理。
2025/12/03 15:2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17960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