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香港宏福苑大火之後 鍾東錦支持警消加給

中央擬調高消防危險職務、警察人員勤務加給,縣長鍾東錦表示支持。記者范榮達/攝影

香港宏福苑大火造成慘重傷亡,中央擬調高消防危險職務、警察人員勤務加給,由地方埋單,苗栗縣估計6600多萬元,縣長鍾東錦認為警消工作辛苦危險,今天表態支持。

苗栗縣今天縣務會議,關切宏福苑大火案,縣府消防局長匡夢麟指出,消防署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規畫方案,擬提高消防人員危險職務加給加成,6都最高加一倍,縣市最高加4成支給,消防人員每月約增加3800元,一年增加2880萬元。

警政署規畫擬增加警察人員勤務加給,苗栗縣警局員額1279人,1個月增加約4000元,一年約3800萬元,消防危險職務、警察人員勤務加給,增加經費必須由縣府負擔,鍾東錦表示支持。

此外,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宏福苑拉皮工程發生大火,大樓外牆修繕與施工安全問題。縣府提醒社區管理委員會,外牆材料選用、磁磚規格、施工品質與安全防護均屬於社區自主管理範圍,更應落實專業施工與風險控管,避免類似憾事重演。

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使用人負有維護建築物合法、安全及正常使用之責。因此外牆材料的選用、磁磚規格是否符合標準、施工品質是否達到要求,依法均由業主或管委會自行審認與負責,縣府並無法律授權指定材料或介入施工內容。

外牆修繕多涉及高空作業,相關作業的職安衛生規範,包含鷹架搭設、防落物設施、安全網、作業平台強度等,均依據勞動部頒布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辦理,並由縣府勞動及青年發展處查核,確保施工人員與周邊民眾安全。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表示,材料及施工細節屬社區自主管理,縣府會在管委會召開時,宣導外牆施工安全與風險控管宣導,協助社區提高對工程風險的辨識能力,工商發展處也會檢視相關法規,研議施工設施管理規定,如相關防火材質等,並與消防局等相關單位合作,守護縣民居住安全。

2025/12/02 10: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917608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