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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海巡、警界私菸貪瀆案,今天上午28名被告及證人(20名被告、8名證人)已偵訊問畢,稍後檢察官將進行強制處分,預計晚間移送彰化地院。20名被告分別為海巡人員3人,員警11名,其身份主要為基層偵查員警,另有6名私菸集團成員。
檢方中午認定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及劉姓偵查員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嫌重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同列被告的黃姓員警、海巡王姓偵查員以及私菸集團黃男、唐男,因涉有洩密、賄賂公務員等犯嫌,各諭知以30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被告均請回。
據了解,該私菸案原本由彰化地檢署偵辦,在辦案的過程中,海巡署的辦案人員卻要台中和彰化警方配合查執行跟監任務,並向警方要求調閱特定車輛行車軌跡,此特定車輛竟為「公務車」,檢方懷疑有警、巡人員疑將「公務車」訊息洩漏給私菸業者,讓私菸業者有所防範,於是開始偵辦洩密案。
據指出,檢方從查扣的手機意外發現的海巡、員警手機有私下聯絡,最後竟發展為貪瀆案,檢方懷疑私菸業者對特定員警行賄,今年開始蒐證偵辦貪瀆案。
2025/03/1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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