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涉貪案第3次開庭首提訊沈慶京 重換律師陣容拼攻防

▲沈慶京被起訴求刑共17年,重換律師陣容一審拼攻防。(資料照/記者鄭孟晃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11日下午2點半第3次開庭,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沈慶京在起訴後,原本的律師團陣容胡原龍、越方如2名律師解除委任,改請來曾任檢察官,還當選過十大傑出青年的律師蘇振文加入辯護團行列,是否會有一番新攻防,值得關注。

原本沈慶京聘請的律師陣容堅強,包括曾是特偵組檢察官、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的越方如,以及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胡原龍。不過2人在沈慶京起訴、再次被羈押後已解除委任,接手的是曾當選十大傑出青年前檢察官,近日也才接下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辯護律師的蘇振文。

根據起訴,沈慶京為獲得不法利益高達121億餘元的違法容積,一方面向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時任柯文哲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行賄,由柯文哲以市長權威,使時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的彭振聲、都市發展局局長黃景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秀珮等人明知違法,仍主導完成京華城都市計畫。

沈慶京另方面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施壓公務員放行,最終使京華城案因柯文哲收受1710萬元賄款,逕予不法放行,謀取暴利。

檢方認為,沈慶京不僅嚴重破壞威京集團企業形象,間接損及眾多員工、股東之權益,且腐蝕公務行政機關之專業性、廉潔性,摧殘市民與北市府公務員間良好互動。且沈慶京沈溺賭博,積欠大量賭債,甚至將取得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後之分潤款項,用來償還私人賭債,惡性重大。

又檢調進行搜索、傳喚時,沈慶京試圖自住處安全梯離開,還利用媒體發表事先擬妥之聲明,指稱有人向他索賄,意圖影響其他共犯,顯有隔空串證及逃亡之虞。於檢察官搜索、傳喚、偵查期間,屢屢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惡劣。

因此行賄柯文哲部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行賄應曉薇部分,則建請法官量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5/03/1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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