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金防部前少將參謀長貪「7990元洗衣機」給愛妻用!判決定讞…慘淪階下囚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侵占軍方要價7990元洗衣機,遭判6年8個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示意圖/軍聞社提供)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在任期間侵占軍方要價7990元洗衣機,還將它運回台灣給妻子使用,自費買同款洗衣機置放營區,掩飾犯行,此案一審遭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上訴二審改判,6年8個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案件纏訟到最高法院,仍遭駁回,維持二審量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承家(原名,林帝志)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期間,派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負責部隊行政及採購等,具核定等權責,是服務國家所屬機關具有法定權限的公務員。

林承家在金防部後勤處服役期間,簽請辦理「大同洗衣機10.5KG等2項採購」作業,他指使下屬將1台洗衣機送到參謀長辦公室,時任金防部副參謀長使用,並將一台價格7990元洗衣機送到參辦室。

不過當時金防部副參謀長表明,「暫無更換洗衣機意願」,並先將洗衣機移到接待室,並於2018年1月指使下屬將洗衣機託運寄送回林承家在台南家中給妻子使用,為掩蓋犯行,還在辦室內拿8000元現金給下屬,要求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送回金防部,還特別叮囑,「勿讓部隊人員發現」。

事後,林承家再把侵占的洗衣機從台灣運回金門,寄放在另名友人工地工務所,還造假「洗衣機存放證明書」,再度掩飾侵占犯行,卻仍被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查獲,此案曝光。

此案,一審2023年8月3日金門地方法院將林承家依犯侵占公用財物罪,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林承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金門高分院法官認為,他身居金防部少將參謀長要職,為國軍中堅,深受國家栽培為其他軍士官等同儕表率,竟為牟私利,棄國軍忠誠於不顧,侵占7990元洗衣機,有虧職守,更有負國家殷託,但原審量刑過重,難認符合罪刑相當、比例原則,改判現役軍人犯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處6年8個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此案,林承家上訴到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2025/01/10 12:1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9290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