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確定將提起抗告。(資料照/記者鄭孟晃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佔案,台北地檢署4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羈押禁見3月。依規定,抗告期限將在13日截止,在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團力主下,柯文哲終於願意提起抗告,由律師趕在10日下班前赴北院遞狀。北院也將把柯文哲等4人的抗告狀,一併送交高等法院裁定。
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人皆在北檢2次抗告成功,北院3次召開羈押庭後,2日被裁定羈押禁見3月。
隔日,沈慶京率先由律師提起抗告,幾天後李文宗也提,應曉薇趕在9日晚間9點多由律師至北院遞狀,剩下柯文哲。由於北檢偵辦期間,柯文哲皆未提抗告,此次律師團決定向柯文哲力主要提,柯文哲也終於答應。
根據了解,主要抗告理由是柯文哲及律師團認為,全案已調查完畢,事證明確,實無再繼續羈押的必要。檢方不斷強調的「橘子」許芷瑜也非貪污、圖利罪共犯,只能說是證人身分,且僅涉政治獻金案,是否回台對全案後續審理未有影響,希望法官給予公平訴訟防禦機會,裁准交保。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5/01/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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