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去年開始階段性實施電子旅遊憑證(ETA),在波斯灣合作理事會6個成員國率先適用後,今年1月8日起適用台灣等新增48國。擴大實施首日未傳重大事件,但香港和北愛爾蘭方面有疑慮。
根據英國政府網站,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皆適用ETA。不過,香港媒體報導,英國ETA申請網站發生將特區護照持有人列為「不符資格」或「中國護照持有人」的情況,而曾因參與政治活動入獄的港人,即便持有BNO護照,若刑期達12個月以上,申請ETA也可能遭拒。英國內政部表示將檢討相關情況。
另一方面,由於約7成造訪北愛爾蘭的國際旅客是經愛爾蘭入境,例如在結束位於愛爾蘭島南部的愛爾蘭共和國行程後,「順道」往北造訪隸屬英國的北愛爾蘭,北愛地方政府因此呼籲倫敦當局將北愛排除於ETA適用範圍外,以免旅客因為申請ETA須另外繳交費用,而寧願不造訪北愛。
北愛方面主張,若在愛爾蘭島行程後,旅客不會接續前往英國其他地方,倫敦當局應考慮採取務實有彈性的作為,讓這樣的旅客無須申請ETA,或者至少允許短期停留北愛(例如7天內)的旅客無須申請。北愛官方估計,海外旅客2023年為北愛帶來約2億1000萬英鎊收入。
目前歐盟成員國護照持有人入境英國不須申請ETA,但自4月2日起,同樣須持有ETA才可合法入境英國。
ETA不是簽證,因此適用對象為原本即可「免簽證」入境英國的國家地區民眾。全球有越來越多國家實施ETA;這類高度電子化的邊境安全管控措施在澳洲、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已行之有年。
英國內政部去年針對ETA新制表示,ETA有助預先阻絕具安全疑慮人士於境外、降低文件偽造和身分冒用風險,且能節省旅客在機場接受身分查驗的時間。ETA申請過程會要求旅客提供生物特徵識別資料。
旅客可自行上網申請ETA,ETA會自動與旅客護照連結,並啟動安全查驗程序,包括刑事和列管紀錄。根據規定,若曾遭判處12個月以上徒刑,或者有刑事犯罪紀錄、且距定罪日未超過12個月,申請ETA將遭拒。
ETA審核時間通常僅數小時,但也可能多達3個工作天。
ETA費用為10英鎊,效期2年,持有人可在2年內多次出入境英國,一次可停留多達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ETA效期為2年,一旦護照失效,旅客即無法憑ETA入境。
即便僅是在英國轉機,旅客也須申請ETA,包括嬰兒。
實務上,航空公司在啟程地即會透過系統連線,確認旅客已取得ETA。若旅客已成功申獲ETA,航空公司系統會顯示OK to Board(可登機);若旅客未事先申請ETA,則須在機場現場申請並取得英國政府核准函(電郵)後,才可登機。
2025/01/09 04: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847802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