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洩密判6月!北市刑警戀上酒店妹 帶她警局私會在押伴侶

▲台北市松山分局偵查隊蕭姓警員洩漏借提人犯時間遭起訴。(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台北市松山分局偵查隊蕭姓警員,先前偵辦詐欺案件時,結識外型出眾的林姓酒店妹,蕭員竟多次傳送訊息告白,還以製作筆錄為由要求見面,否則將會拘提她,林女不甘被騷擾而提告;檢警清查後發現,蕭男為了博取對方歡心,還通知林女到警局陽台,與在押的同性伴侶碰面,台北地院依洩密罪判蕭員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2年12月間,蕭姓偵查佐偵辦詐欺車手案時,結識涉入詐欺案的林女,由於林女的許姓女友遭聲押獲准,蕭員遂以林女可能涉案為由,多次聯繫林女見面;過程中,蕭員不但主動向林女示好,還聲稱自己與林女工作的酒店幹部熟識,希望林女斬斷戀情,並與自己交往;蕭員多次要求林女到警局製作筆錄,否則將會拘提她。

林女不甘被恐嚇騷擾,遂於2023年2月提出檢舉,松山分局為了自清,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清查後發現,2022年12月25日,蕭員傳送訊息通知林女,指出許女將會被借提應訊,5天後蕭員提訊許女,並將人帶至偵查隊陽台,與林女及其2名友人見面聊天。

蕭員辯稱,他讓在押的許女與人見面,其實是偵查手段,但他並未報請隊長及檢察官同意;檢方認為,蕭員洩漏借提在押人犯的時間,此為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遂依瀆職罪將蕭員起訴;至於恐嚇林女部分,由於雙方對話紀錄中查無具體惡意內容,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蕭員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蕭員已有悔悟,遂依洩密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4/12/20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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