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某麻醉醫師阿國(化名)在醫院負責學員訓練課程時,認識女護理師小花(化名)發展出婚外情,甚至無套發生關係,被妻子小美(化名)抓包,讓元配身心受創,體重暴瘦7公斤,還怕染性病,悲憤求償100萬元;法院審酌小花收入及社經地位,判她應賠35萬元,逾此部分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跟麻醉醫師阿國(化名)於2004年5月15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二女。阿國被院方指派負責為期一年麻醉學員訓練課程,因而認識麻醉學員訓練班女護理師小花(化名)。
小花趁向阿國請教相關臨床問題,進而發展出地下情,2023年間私下外出,晚上邀約看屋,還趁機親吻對方,發生性關係;即使忘了戴保險套,女方還說自己排卵期,同意發生關係,甚至在洗鴛鴦浴時,發現對方身上幾乎無陰毛。
同年7、8月間,小花跟阿國互動頻繁,還因私下幽會,害男方載妻兒遲到;甚至阿國接受脊椎手術時,女方還特地到保安大帝宮祈求平安符給對方,事後元配發現丈夫舉止異常,此事因此曝光。
小美認為,小花介入婚姻,導致她多次想中斷研究所課業與婚姻,礙於孩子無法接受破裂家庭,內心反覆折騰,情緒陷憂鬱,伴隨長期失眠,體重暴瘦7公斤,想到小三跟丈夫在臥室做愛,等親密舉動,就會頭痛欲裂、作嘔。
小美甚至對丈夫愛家、顧家完美形象破裂,還擔心他跟小三第一次性愛未配戴保險套被傳染性病,久久不能釋懷,因此,向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花則抗辯,小美內容杜撰,否認指控,強調與阿國只是師生與同事情誼,遭曲解為侵害配偶權行為,甚至反控元配婚姻問題積累已久,錯把她當成攻擊目標,顛倒是非向。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其中小花寫給阿國的平安符提及,「坐在床旁溫柔 的摸著我的臉龐…曾經熱烈愛過的老男人」等字句,堪認有過兩次性行為並非子虛烏有。
法官認為,小花明知阿國是已婚之人,仍執意戀愛交往進而發生性行為不法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及收入,判她應賠35萬元,逾此部分駁回,全案可上訴。
2024/12/20 10:5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200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