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堅稱「勞務換報酬」!律師直言民眾黨「2人」好攻破:坐實自己有收錢

▲李育昇表示,假設木可要分潤給民眾黨,代表民眾黨有支持木可公司,不管以現金還是各種方式支持,「用白話來講就是有投資木可公司,跟木可一定有關係」。

民眾黨多名幕僚近日遭到檢方約談,律師李育昇今(19)日在三立新聞「前進新台灣」節目指出,民眾黨副祕書長許甫與黨發言人吳怡萱「較好攻破」。他表示,因許甫在競選小物是否分潤一事上,說詞與其妻子陳智菡有出入;而吳怡萱則是拿出6千元的勞務單,間接坐實自己「有收錢」。

李育昇在「前進新台灣」節目指出,他認為許甫跟吳怡萱比較好攻破,陳智菡先前多次表示,並非從政治獻金中分潤,而是拿木可公司的勞務報酬,但許甫卻在節目上表示是分潤,沒事為什麼要分潤?他表示,假設木可要分潤給民眾黨,代表民眾黨有支持木可公司,不管以現金還是各種方式支持,「用白話來講就是有投資木可公司,跟木可一定有關係」。

李育昇續指,木可販售競選小物卻分潤給民眾黨,明顯已違反政黨法,政黨法明確規定「政黨不可以經營事業」,但許甫所言不就是違反政黨法?「檢調已經說了木可販售小物本來就屬於政治現金,不應該入木可的帳」。「我不曉得你在檢察官面前有沒有這麼講,但你在政論節目這樣講,全台灣的人都看得到,檢察官一定也看得到,剛好拿這個認定有犯罪事實」。

李育昇表示,吳怡萱則是裝作很委屈的樣子、拿出6千元的勞務單,證明自己就是有拿錢,但沒有人知道是否只有6千元,「就像柯P可能收很多錢,朱亞虎說有一次有人頭轉了30萬給他,柯文哲就說我不小心收了30萬,拿出30萬的單據,後面可能還有很多都出來了」,李育昇認為,吳怡萱拿出勞務單只是坐實自己有收錢一事,但沒人知道「是否只收了這一筆錢」,檢調還會再繼續調查。

※上述言論,僅代表節目來賓之立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4/12/19 17:5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8173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