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醫美麻醉致死 衛福部:研議所有醫美涉麻醉項目納規範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針對所有醫美涉及麻醉項目,研議納入規範。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40多歲女子日前到台北市某醫美診所接受電波拉皮療程,但麻醉後血氧不穩,送醫搶救不治,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發現,當時手術醫師身兼麻醉醫師,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針對所有醫美涉及麻醉項目,研議納入規範。

目前依衛福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削骨、中臉部與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毫升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5000毫升、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的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等高風險美容醫學手術,共7項手術屬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的靜脈注射麻醉。

衛福部相關規定為,進行此7類手術時,應有專任或兼任麻醉科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且應親自執行麻醉業務,其他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則不一定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但須有受麻醉鎮靜訓練的另一名醫師在場,以確保病人安全。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質詢說,法規指出,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不一定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但此次出事個案使用的舒眠麻醉,其實在麻醉科醫師口中屬於深度鎮靜,但卻用「舒眠麻醉」這種話術讓民眾覺得睡一下就好,甚至同一位醫師執行手術與麻醉,影響手術專注度,也無法落實監測受術者的呼吸、心跳。

林淑芬詢問,過去10年期間,每年醫美麻醉死亡案件有多少?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沒有相關統計。林表示,衛福部應要分析醫療亂象、掌握問題,才知道怎麼改善。

林淑芬質疑,核准施行特定手術的醫美診所共700多家,但取得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僅41家,比率不到1成,連醫策會認證都不敢參加,這些診所品質真的堪慮,即使接受認證,可選擇認證光電治療或手術,因此認證光電治療不保證手術安全,認證手術也可勾選項目,有些就只選雙眼皮,等於其他手術安全未能保障。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一定馬上嚴肅檢討。劉越萍說,依照規定,醫美手術執行者與麻醉者不能是同一人,未來會強化麻醉訓練並要求醫療機構落實法規。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除了特管法特定手術的麻醉資格有所規範限制,其他如光電、醫美或整形手術並沒有規範,要求衛福部針對所有醫美涉及麻醉項目,研議納入規範。

2024/12/16 17:5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42928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