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王女持刀猛刺丈夫致命部位有殺人意圖、無法證明自己受暴後身心受創,因此判刑14年定讞。(示意圖/翻攝畫面)
台南王姓女子2022年間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某晚趁著丈夫熟睡時先以滾水澆臉、再刺進丈夫右胸致死,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王女無法證明自己被家暴後身心受創,再加上刺進丈夫的致命部位顯見有殺人意圖,因此依殺人罪判刑14年定讞。
判決指出,王女與陳姓丈夫結婚3年多育有1子,但王女卻指控丈夫長期對她家暴,當天凌晨5點多,王女趁著丈夫熟睡,拿著滾燙的熱水澆淋丈夫的臉部,當場造成二級燙傷及橫紋肌溶解症,丈夫跳起來與王女扭打並抓住對方頭髮,王女瞬間跌倒後,拿起一旁的水果刀刺進丈夫右胸,再造成大量出血及肺塌陷,儘管陳男跑向陽台求救,最後仍不支倒地。
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陳男已明顯死亡,王女坦承犯案遭到上銬逮捕,檢方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案經法院審理時,王女聲稱自己只是想教訓丈夫,情急之下才會持刀自衛,否認自己殺人,並強調自己是家暴受害者,且當時天色昏暗未開燈,自己閉眼持刀將丈夫刺傷,並非刻意朝致命部位攻擊。
不過法官勘驗完後,認為當時力道過猛,水果刀幾乎整把插進丈夫胸膛,顯見王女有殺人犯意,而王女聲稱遭到家暴後身心受到重大影響這點無法證明,已超過正當防衛範疇,因此判處13年徒刑,但王女不滿上訴二審後判刑又加重到14年,但她仍認自己無辜,經最高法院審理後,12日將她訴願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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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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