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憲。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質詢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表示憲判字8號審理時,37名死刑犯辯護律師都在場,但卻未見死者家屬,幾乎碾壓式沒有被害家屬發言機會。陳坦言,確有規範不足,建議應要強化被害人法律輔助跟訴訟參與權。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吳宗憲表示,尊重陳運財對於支持廢死的看法,但只要是法律系學生都會討論到死刑存廢跟安樂死,若只用理論就會是高談闊論,「老師您是學者出身,但我有20年實務經驗,看過血淋淋屍體,陪家屬走過,我對死刑再也沒懷疑過。」
吳宗憲說,陳運財以前認為被告跟被害者的權利要平衡,被害人要有訴訟參與權利,但此次憲判字8號審理中,37名死刑犯辯護律師都在場,但都沒有死者家屬,現場幾乎碾壓式,「這樣的憲法法庭審理,有無要改善之處?」
陳運財表示,這部分在憲法訴訟法跟相關細則有一定規範;被害人家屬訴訟參與部分,確實刑事訴訟程序上還有規範不足跟不周之處,「若憲法法庭有這情形,他會建議制度上應要強化被害人法律輔助跟訴訟參與權。」
陳運財也說,從科刑角度看,應該列入被害人感情在內,可以作為是否「最嚴重犯罪情節」的考慮因素,或許可作為量刑的考慮因素,並再強化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對科刑的陳述意見權,包括證據提出、被害情感評估等等,讓法院多元接觸正反證據。
至於被害人上訴權,陳運財表示,之前發表文章有對此持保留意見,因為目前告訴人會依判決結果決定是否請檢察官上訴,檢察官也會為被害人提起上訴,但是否要直接在法律中規定,「我認為影響不大。」
2024/12/11 16: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41896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