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經常因為財產出現紛爭。示意圖/Ingimage
早期傳統家庭信奉「男主外、女主內」,雖然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但決定權仍在丈夫手上,隨著時代變遷,這種安排不僅帶來財務風險,也可能產生家庭內部矛盾;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一名媽媽的智慧,將部分房地移轉部分給女兒,在保有控制權的情形下達成家庭和諧,值得許多家庭參考。
鄭文在指出,這位媽媽在結婚初期,丈夫購置的房屋登記在她名下,經過多年努力還清房貸,但丈夫近年生意投資失敗,要求把房屋拿來跟銀行抵押擔保,以申請更多資金貸款,但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困難,且不破壞夫妻間的情感,她決定透過房產移轉方式因應。
鄭文在說,媽媽將房屋的五分之一以買賣方式登記給女兒,由於取得成本接近市場價格,不僅可以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高額房地合一稅,還能利用二親等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來減輕債務壓力,女兒用自有資金56萬元補足差額,成功完成300萬元的買賣契約。
鄭文在表示,在房產移轉後,母親持有四分之五的所有權、女兒持有五分之一的權益,此安排不僅讓媽媽保留了大部分財產的控制權,還巧妙地避免父親再度向女兒借貸的情形,從而保持家庭的和諧與穩定。
鄭文在分析,這種逐年持分買賣的方式,對家庭財力、媽媽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及爸爸的投資夢想起間達到平衡作用。
2024/11/30 11: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39477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