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林姓男子在總統府擔任辦事員期間,犯強制性交罪處遭移送送懲戒法院,被裁定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示意圖/總統府提供)
台北林姓男子在總統府擔任辦事員期間,透過PTT在網路徵友,認識女網友小花(化名),兩人認識隔天就碰面,深夜看夜景,卻在車上,親吻還愛撫私處;事後挨告,被依強制性交罪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須依約賠償22.5萬元;此案被送懲戒法院,裁定林男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總統府前辦事員林男2023年7月7日於批踢踢want版上徵友,認識女子小花(化名),透過加line開始互動;8日晚上雙方約碰面,到碧山巖停車場因沒停車位,還停殘障停車格,並下車觀賞夜景,直到接近關閉時間,經廟方催促,才返回車內。
當時林男替小花繫安全帶,不經意對視後,親吻對方還愛撫私處,男方提議去汽車旅館,但女方以跟朋友還有約而婉拒,才將她送返。
事後遭提告,林男因涉嫌強制性交罪遭檢方起訴,偵審期間都坦承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依法將他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且須依約賠償22.5萬元。此案因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所定事由,有懲戒必要,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林男舉動嚴重違反公務員保持品位義務,使人民憂慮公務紀律敗壞,損害移送機關形象及政府信譽。
法官考量,林男一時失慮犯罪,與20多年來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恐有關,且決心痛改前非,時時痛悟反省,除積極面對工作、生活外,更主動繼續就診接受治療,審理後,裁定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2024/11/30 08: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1790&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