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網友說自己不會嫁給沒資格分夫家家產的家庭,此番言論引起網友間熱議,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親人離世後,家庭成員中誰可以分家產?依法律一般是去世者的另一半及其子女,但如果死者遺囑中特別註明要分給其他人,依法律也只能照辦,家人若有異議也只能打官司解決了。有位女網友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貼文喊話「自己不會嫁給沒資格分夫家家產的家庭」,此番言論引起網友間熱議-掀起兩派網友爭辯,贊成的人認為,憑什麼做媳婦的,照顧公婆卻分不到丁點家產;不贊成的人則表示,法律上媳婦本來就沒資格分,「媳婦沒分,老公分不是一樣嗎?」
原PO貼文開宗明義指出,媳婦「完全沒資格分夫家的家產」,是非常正確的觀念,「所以女人,我們不能下嫁,更不能嫁給有姊妹的家庭,進去只是還債的奴隸。」她更強調自己不會接受這種家庭,「畢竟媳婦沒資格分夫家的家產」。
貼文一出,看過貼文內容的網友吐槽,「重點是老公的錢就是媳婦的,如果老公那麼自私有分到家產不给老婆,那這種夫妻就不用再說什麼了」,不過也有人附和原PO,「我朋友嫁4個姊妹(的老公),老公和她AA,還要煮飯給4個姊妹及一個好吃懶做的大伯吃,公婆活到94、95歲才往生,最後分遺產,老公拿去養大伯,她完全看不到,也不知道錢花到哪裡去?最近分居,老公還提過離婚」、「台灣法律真的很糟,如果老公死了,不只還要照顧公婆,還不能分公婆遺產」。
也有人反方向思考,「重點是如果媳婦家有錢,婆婆也分不到」、「媳婦為何要享有他人財產,自己財產守好,沒有任何人須為自己負責,就算夫家錢財分給路人,媳婦也無權決定,除非錢財名字都是媳婦;相對夫家也無權要求媳婦當提款機兼長照工具人。每個人都會老,都要自己負責準備老後生活與養老金,擺爛丟給他人買單是非常無恥無良又無德。」
2024/11/28 21:2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72/839170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