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浥樺/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涉嫌犯下越南有史以來最大金融詐欺案後被判處死刑,她認罪後,願拿出資產償還,爭取上訴不判死,根據最新報導,張美蘭和其律師正在努力向法院證明,自己償還得出夠多的錢,藉此爭取減刑,進一步避免被執行死刑,檢察官則告訴張美蘭,如果要避免注射死刑,那就得還出約110億美元(約3606億元新台幣)。
《彭博》報導,現年68歲的張美蘭,因涉嫌貪汙西貢商業銀行(SCB)123億美元資金被定罪,今年4月被判處死刑,這被視為越南史上最大的貪腐案件之一。張美蘭正在對該判決提出上訴。而張美蘭還被判犯下賄賂官員和違反銀行貸款規定等罪。
根據越南法律規定,因貪汙罪被判死刑的罪犯,若能主動返還4分之3的侵吞資產,法院可以酌情考慮,予以減刑。
張美蘭的律師江洪清(Giang Hong Thanh,音譯)表示,正努力協助張美蘭逃死,目前已有一群海外投資者同意向張美蘭提供4億美元(約131億元新台幣)貸款,正在準備相關匯入資金的文件。
江洪清指出,檢方在胡志明市的聽證會上表示,除非張美蘭能還出其大量挪用的資產,否則不會考慮從輕量刑。不過江洪清相信,張美蘭能達到還款要求,進一步避免死刑。
本月稍早,當張美蘭在法庭上得知檢察官建議維持死刑時,她顯得非常震驚,聲音顫抖。據越南新聞網站《越南快訊》 (VnExpress)報導,張美蘭說聽到這項判決後,她的心理壓力很大。雖然法官要求她冷靜下來,並允許她坐下繼續辯護,她卻拒絕了。
在10月的另一場審判中,張美蘭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包括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約45億美元(約1475億元新台幣)、從西貢商業銀行挪用約175億美元(約5738億元新台幣),還有通過發行債券侵占投資者約12億美元(約393億元新台幣)。
江洪清說:「我們真心希望法院能給張美蘭一條活路,讓她有機會償還所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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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46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7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