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食藥署管制巧克力重金屬鎘新制 延至115年上路原因曝

食藥署巧克力中重金屬鎘的限量標準,延後至115年元旦上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今天公告巧克力中重金屬鎘的限量標準,據「巧克力總可可固形物含量比率」,訂定0.3至0.9ppm不等的鎘限量,同時增訂可可粉中含鎘限量2ppm,原定明年元旦上路,但業者反應,考量巧克力原料進口後的流通供應鏈等需求,將延後至115年元旦上路,屆時在市面流通販售的產品,都要符合新標準,違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根據食藥署今年8月預告內容,巧克力中重金屬鎘的含量,巧克力總可可固形物含量≧20%至<30%,限量0.3ppm;≧30%至<50%,限量0.7ppm;≧50%至<70%,限量0.8ppm;≧70%,限量0.9ppm;可可粉限量2ppm,各上限目前均比照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



食藥署今天公告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含量均未變動,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相關限量標準均未變動,主要是預告評論期間接獲各界意見,因綜合考量巧克力原料進口後的流通供應鏈、調整品管要求及已合法流通產品的產銷期程,以及權衡維護食品安全公眾利益急迫性等,提供一年緩衝期,新制將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凡於市面流通販售的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而非以製造日期。


食藥署表示,新制上路後,違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正,產品應依第52條沒入銷毀,否則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可可豆累積重金屬鎘的風險較其他重金屬高,我國與Codex及其他先進國家相同,皆優先針對鎘提出管制標準,將持續蒐集國內外相關研究及監測資料,視需求滾動評估增修訂相關標準。

蔡淑貞指出,本次標準所管制的巧克力,是指以可可膏、可可脂或可可粉等可可製品為原料,經調配後,不含內餡的固體型態產品;「可可粉」是指可可膏經壓榨分離去除可可脂後取得的粉末,或可可豆仁經烘焙後碾碎的碎粉,其他含有巧克力的複合性產品,如堅果巧克力、巧克力麵包、巧克力餅乾、巧克力蛋糕、巧克力抹醬等,或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如奶粉、糖等沖調可可粉飲品,皆應依源頭管理原則,確認所使用的巧克力及可可粉原料符合有關標準後,才能作為加工用途。



2024/11/28 15:4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9093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