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清潔隊疑似遭隊員爆料,稱晚班班長不給請喪假等,市公所立即展開調查,並將班長調離現職。資料照
今天花蓮市公所清潔隊疑遭隊員爆料,指出晚班班長不給請喪假,隊員開垃圾車收運垃圾,因買水短暫偏離路線而被懲處。清潔隊蔣班長出面喊冤,表示自己是管理幹部做該做的事,絕對符合規定、按照規定做事。市長魏嘉彥得知,決定要調查事件始末,先將班長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結果。
今天有民眾在臉書「花蓮同鄉會」爆料,指出清潔隊晚班蔣班長利用職權霸凌,指控班長高壓管理,甚至不批准對隊員的請假申請。某隊員在母親過世當天請假,卻被班長以人力不足為由要求2天後要上班,未依勞基法規定,該隊員在精神狀態不佳的情況下被迫工作,影響工作安全。
文中還提到,有一名隊員在執勤時,花費幾分鐘跑去買水短暫偏離垃圾車路線,班長以「民眾投訴」為由報告上級,指隊員偏移路線提出懲處,感到被威脅,更懷疑是班長報復隊員。
清潔隊夜班蔣班長今天出面,坦言心情難免受到影響,表示自己管理幹部,做該做的事,絕對符合規定、按照規定做事。針對喪假事件,他說,當時有跟隊員協調,請他幫忙上班,承認當時「情急之下這樣做」,應該立即跟長官反映,調度人力支援,這點感到抱歉,有跟他協調這件事。
清潔隊長吳慶展緩頰,蔣班長平常工作認真,工作要求嚴格,並非霸凌隊員。夜班45人,每天出勤42位,有時人力不足,班長會協調請隊員上班,不過的確不應該在隊員喪假期間要求工作,未來會確實按照勞基法規定,要求各級幹部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
市長魏嘉彥指出,針對爆料貼文,目前正在調查當中,有喪假沒有讓同仁請假的部分,已跟當事人致歉,只要違規絕對嚴懲、不寬貸,將班長先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結果。
不過魏嘉彥特別澄清,清潔隊路線不能偏移,怕收到私人業者的垃圾,或發生交通事故,希望他們在事前先買好水,其他事件也會逐一調查。
2024/11/28 14:4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9079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