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趕上12強奪冠熱 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初審通過

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設置體育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的研擬等10款事項;會議主席由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擔任。記者王千豪/攝影

中華隊甫奪下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運動部組織法草案」,設置體育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的研擬等10款事項,並規定運動部設全民運動署。聯席會也通過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研議新增11月24日為『台灣棒球紀念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第2次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等29案,絕大多數條文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有異議部分經現場立委討論後,以修正動議方式通過。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在會中多次強調,中間還會經過朝野協商的過程,大家不要擔心,立委們還有時間可以把後續蒐集到的各種意見,做更完整的補充。

初審條文指出,行政院為辦理全國運動業務,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形塑運動文化並落實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特設運動部。

初審條文明定,運動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各面向多元運動平權之規劃、身心障礙競技運動與共融運動之規劃、競技運動發展與選手之培育、運動文化記憶之蒐藏、國際運動事務交流與人才之培育、運動設施發展與運動場館之興整建及永續營運、全國性運動團體業務健全發展與良善治理之促進、所屬機關辦理全民運動事項之督等10項。

初審條文規定,運動部置部長一人、政務次長二人、常務次長一人,並置主任秘書。而運動部一級業務單位主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

初審條文也規定,運動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此外,聯席會議討論過程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提出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研議新增11月24日為『台灣棒球紀念日』,以紀念台灣棒球運動所開創之全新里程碑,並配合運動部成立,除宣示精淮挹注相應資源促進運動發展外,更期盼藉台灣棒球紀念日,將國人之激勵與感動,延續並擴散至各運動項目及選手,於國際舞台上盡情揮灑,讓世界看見台灣。」朝野無異議通過。

2024/11/28 14:0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839066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