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圖/新華社
針對隨機傷人事件頻傳,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專題會議,宣示要狠抓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對重大惡性犯罪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對矛盾激化所引發的犯罪以及日常輕微犯罪,可有條件從輕處罰。
新華社報導,這場專題會議上午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主持,旨在深入學習貫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日前對「珠海衝撞案」的指示精神,並研究落實中共中央政法委專題會議部署,做好歲末年初「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相關工作。
根據報導,會議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依中央政法委部署,認真落實「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任務,狠抓加強專門矯治教育、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見落實,依法懲治各類犯罪。
會議提到,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黨委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工作,做實「定分止爭」,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決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用刑罰與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要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實際行動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會議指出,要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對於重大惡性犯罪,必須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及時審理宣判,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但對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以及社會生活、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輕微犯罪,且被告人認罪認罰、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依法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進改造罪犯。
會議還提到,對於一個時期、一個領域內的多發高發類案,要在黨委領導下促推「源頭防控」,把制度優勢轉化成治理效能。
會議最後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庭長要「確實扛起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和審判責任」,身體力行落實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履行好審判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公正、優質高效審理好每一起案件」。
2024/11/23 19:1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838028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