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左)獲200萬交保,停止羈押。(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北院法官裁定200萬元交保,朱亞虎將待友人到北院繳交保釋金、辦理完手續後,自台北看守所離開。
北檢表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考量所涉及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事由,但已無羈押之必要。
朱亞虎曾一度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北院重裁,但就在國慶日前夕,北院火速召開羈押庭,仍裁定羈押禁見。雖然還是無法交保,但曾坦承有假政治獻金真捐款的犯行,根據高院駁回日前抗告的理由,也可見朱亞虎不爭執部分事實,且有相關資料可證涉犯行賄罪,因此讓他能像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獲得具保停押的機會。
但和朱亞虎同時被羈押的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就沒這麼好運,檢方認為其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之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因此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
台北地方法院定於11月26日下午2點召開李文宗的延押庭,因北檢聲請限制閱卷,因此上午會先開限制閱卷庭,請檢察官到庭說明限閱理由及方式,再讓李文宗的律師陳述意見。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4/11/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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