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昔遭爆A錢!徐乃麟怒告爆料者「二審逆轉敗」 本人回應了

〔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5年前向週刊爆料指控藝人徐乃麟「A股東的8千萬」,又受訪指稱徐乃麟未履行和解書條件。乃哥怒控蔡男追究刑事、民事責任,法院刑事已依文字誹謗罪將蔡男判刑4月定讞;民事部分,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北院一審判蔡男應賠償徐30萬元,另一曹女免賠;但高等法院二審今逆轉改判乃哥敗訴,蔡男和曹女都免賠,可上訴,對此,徐乃麟今也透過經紀人做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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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麟表示:「蔡曜丞二審改判免賠,完全無視蔡男誣告我徐乃麟判刑五個月定讞,及刑事妨害名譽確定判決三個月及兩個月定讞、騙我90萬民事判決必須償還定讞,曹女綁架未遂妨害自由判刑5個月定讞。」徐乃麟也說:「這些人的前科還判決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等收到這件民事判決,再來研議要不要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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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53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8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