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網紅葛格Peeta持有大麻電子煙 緩起訴1年

健身網紅黎姓男子(葛格Peeta)被控施用第2級毒品大麻,採檢為陰性,獲不起訴處分;北檢針對他持有大麻電子煙的部分,今天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15萬元。

檢警獲報,黎男涉嫌非法施用、持有毒品,今年3月間發動搜索拘提,並從黎男位於台北市的工作室、健身房等地查獲第2級毒品大麻菸草、電子煙等證物,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黎男採檢為陰性,施用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另案偵辦涉嫌持有大麻電子煙與大麻菸草的部分。

北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黎男坦承持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審酌他無前科,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須支付公庫15萬元。

此外,黎男被控持有大麻菸草的部分,檢方認為,大麻菸草外包裝查無黎男指紋,且黎男經營的健身房,員工均可自由進出休息室,不排除毒品為有心人士放在他外套口袋內,手機也無疑似談及買賣大麻的對話紀錄,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黎男經營的「營養健身葛格Peeta」YouTube頻道,主要是分享運動營養及健身知識。

2024/11/20 14:1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37261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