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停車時沒注意到男子躺在車格內睡覺,遭判處拘役50日。(圖/翻攝畫面。)
雲林一名邱姓貨車駕駛,去年11月時駕駛貨車外出時,準備將車輛停入路邊停車格內,過程中沒注意到有人躺在停車格內睡覺,直接撞上,造成對方多處受傷,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邱男當場承認肇事,經雲林地院法官審理,邱男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去年11月17日上午11時許,邱男駕駛小貨車前往斗六市久安路進入久安里民活動中心,他準備將車輛停入停車格時,沒注意到有一名男子躺在車格內睡覺,直接撞上,導致男子受有第三級肝臟撕裂傷、第二級右臀撕裂傷併腎臟周圍血腫等傷害。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邱男隨即向警員承認自己就是肇事者,自首接受裁判,訊後檢察官依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經雲林地院審理,認為邱男涉及過失傷害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2024/11/20 11:4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6820&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