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SRF立法不周延 環團:勿假循環經濟 美化燒廢棄物事實

中部環團質疑環境部SRF管制立法仍不夠周延,要求制定條文補漏洞,不要美化燒廢棄物事實。記者陳秋雲/攝影

環境部預告SRF管理辦法草案後,今在開中部研商會,多個民間團體批評草案不夠周延,未補現有漏洞,甚至可能造成大廠混燒劣質物,請環境部別美化SRF。

SRF草案即「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環境部今天在台中市國資圖召開草案研商會議。包括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爭好氣聯盟及主婦聯盟代表到場,在會前開記者會,主張SRF就是燒垃圾發電,管理應更明確且嚴格,如不好好源頭減量及回收,造成偽循環經濟。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指出,依據環境部的SRF體檢報告書,國內SRF製造廠100%有能力製造4級以上的SRF,應刪除第5級,因氯汞含量高太劣質。

林政翰表示,環境部如堅持保留第5級,可能讓使用SRF的廠商能燒相對劣質的廢棄物,明明SRF來源製造廠做出來的品質都沒這麼低,為何標準如此寬鬆?很奇怪。

另據SRF體檢報告,最大問題是近五成的SRF製造未符合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更有許多申報不實的狀況。

林政翰認為,既然做完總體檢訂定管理辦法,就要將此大漏洞補起來,SRF流向追蹤不只要有CCTV即時錄影,同時要有GPS衛星定位追蹤流向,進場地磅處也應設置CCTV,並跟申報數量及GPS勾稽,落實流向追蹤。

此外,應增列條文明文禁止進口廢棄物或產業用料作為SRF料源,「台灣不要幫國外燒垃圾」。

2024/11/20 10:3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37191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