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上班趴桌睡被開除 中國男怒告公司「1原因」獲賠155萬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中國一名男子日前在上班期間,趴在辦公桌上睡了1小時,被公司以「上班期間睡覺」為由開除,他氣得告上法院。當地法院近日公布此案的審理結果,判決公司應向男子支付賠償金人民幣35萬元(約新台幣155萬元)。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一名在江蘇興泰化工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今年因為在上班時間睡覺1小時的,被公司辭退。他認為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違法,於是到法院控訴。

報導指出,男子是一個部門的經理,前一天因為開車開到半夜,隔天精神不濟,上班時坐著坐著就睡了一個小時。不料半個月後,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載明「張某上班時睏乏導致睡崗行為。」張男在該面談表上簽字確認。

後來公司以張男在上班期間睡崗,嚴重違法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其的勞動合約。該公司出示規範守則,載明「上班時間睡覺、打牌、下棋、看電影、玩遊戲或從事其他不正當活動」等行為零容忍,一旦違反,不論職位高低均辭退或解聘,並不給予任何補償。

男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提告公司要求賠償。法院審理認為,男子上班睡覺是初犯,且男子任職20幾年來多次被評為優秀員工,而他上班睡覺雖然違反員工守則,但對公司並沒有造成嚴重影響,也沒有因此引發相關損失。

法院表示,用人單位行使合約解除權,需以勞動者有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為前提,且該行為「必須達到嚴重程度」,從本案男子的動機、次數、影響、損失等各方面進行考量後,法院認為男子的行為屬於偶發性,且並未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公司可用口頭警告、降職、罰款等漸進式的懲罰,並不能採用直接開除的行為,判定公司違法,需賠償男子35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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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3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