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陳姓男子18日騎機車直行金門縣伯玉路,82歲蔡姓男子駕駛自用小貨車從伯玉路左轉雙瓊路,疑未讓直行車先行而碰撞,陳姓男子受傷,雙方都無酒駕,肇事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今天表示,警消獲報到場處理,雙方車輛毀損,陳姓男子多處受傷,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
警方說,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生在交岔路口交通事故約占總數6成,且「未依規定讓車」為肇事因素之一,駕駛人行經路口常未留意行車路權,導致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台幣600到1800元罰鍰。
2024/11/19 14:2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37008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